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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进步课堂和推优课堂教师评选的通知

作者:摄影:审核:责任编辑:质评中心来源: 发表时间:2021年12月08日 10:23点击:

各位校级督导: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展“一师一优”课磨课活动以来,教师教学能力明显增强。为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成果,鼓励老师们保持和发扬成绩,持续提高教学质量,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教育部合格评估,经本学期第六次校级教学督导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校教师中开展进步课堂和推优课堂的评选活动。

(一)进步课堂教师评选条件

1.202112月底前没有超过35岁、近三年入职我校且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担任教学任务的青年教师。比例为本教学单位符合条件教师数的15%

2.学生、校院级督导、学院综合评教成绩靠前,课堂教学情况较以前有明显进步教师(参考材料不限于A.评建办11月转发各教学单位的《迎接教育部专家组进校考察第二轮听课看课模拟演练反馈(2021118-10日)》B.质评中心12月初下发各校级督导联系学院的本学期第10-12周学生教学信息员采集的优质课堂教师的相关资料)。

(二)推优课堂教师评选条件

1.35岁以上的教师且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担任教学任务。比例为各教学单位符合条件人数的30%

2.学生评教、校级督导评教、学院综合评教分为90分及以上。

3.推优课堂教师评选参考资料不限于A.评建办11月转发各教学单位的《迎接教育部专家组进校考察第二轮听课看课模拟演练反馈(2021118-10日)》B.质评中心12月初下发各校级督导联系学院的本学期第10-12周学生教学信息员采集的优质课堂教师的相关资料)。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等要求

1.各教学单位的校级督导商学院全面具体落实此项工作,希望和感谢各单位积极支持。

2.各学院部的青年教师名单和全部教师名单由学院部认定。

3.时间202115日之前学院完成提供质评中心审定。

(四)不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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