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专业内涵建设,全面掌握各专业建设情况,经学校研究,现面向校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开展专业自我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时间
12月1日~12月20日
二、评估对象
校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
三、评估内容
专业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生源情况、培养模式、教学资源、本科教学工程与教学成果奖、教学质量保障、培养效果、专业特色等。
四、工作要求
评估专业通过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武汉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对照该方案中《武汉学院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一流本科专业)》,对参评专业建设情况开展自评,总结成绩,凝练特色,查摆问题;形成自评报告,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纸质版自评报告须经学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月20日17点前报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行政楼120办公室),同版材料电子版发至企业邮箱jianpingzhongxin@whxy.edu.cn。
武汉学院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