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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听课工作的通知

作者:摄影:审核:责任编辑:质评中心来源: 发表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4:58点击:

全校各单位:

教师听课是促进课堂教学经验交流与学习,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为切实落实教师听课制度,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本学期听课要求通知如下:

一、听课安排

学院院长助理,系/教研室正、副主任听课不少于4次;其他教师不少于3次。每次听课不少于1学时。听课时段为第1~16教学周。听课任务由学院(部)自主安排。

二、听课要求

(一)听课可随机安排,也可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听课前不需要预先通知任课教师。

(二)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教师沟通,涉及到教学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请及时向质评中心反馈,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解决。

(三)听课评价表分为课堂教学、实验和体育三类,请听课人员注意选择听课课程类型完成听课任务,并及时填写对应的评价表(附件123)。

三、其他事项

(一)请学院(部)在学期初制定本学期听课工作计划,填写《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听课安排表》(附件4),于1012日(星期四)17点前报质评中心。

(二)听课评价表由学院(部)收集存档,《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听课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5)于第17教学周前报质评中心。

(三)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质评中心。


附件:1.武汉学院课堂教学情况评价表

2.武汉学院实验教学情况评价表

3.武汉学院体育课教学情况评价表

4.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听课安排表

5.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听课完成情况统计表



武汉学院

2023928

(联系人:游巧洋,联系方式:8129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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