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教师听课是促进课堂教学经验交流与学习,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为切实落实教师听课制度,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本学期听课要求通知如下:
一、听课安排
学院院长助理,系/教研室正、副主任听课不少于4次;其他教师不少于3次。每次听课不少于1学时。听课时段为第1~16教学周。听课任务由学院(部)自主安排。
二、听课要求
(一)听课可随机安排,也可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听课前不需要预先通知任课教师。
(二)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教师沟通,涉及到教学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请及时向质评中心反馈,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解决。
(三)听课评价表分为课堂教学、实验和体育三类,请听课人员注意选择听课课程类型完成听课任务,并及时填写对应的评价表(附件1、2、3)。
三、其他事项
(一)请学院(部)在学期初制定本学期听课工作计划,填写《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听课安排表》(附件4),于10月12日(星期四)17点前报质评中心。
(二)听课评价表由学院(部)收集存档,《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听课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5)于第17教学周前报质评中心。
(三)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质评中心。
附件:1.武汉学院课堂教学情况评价表
2.武汉学院实验教学情况评价表
3.武汉学院体育课教学情况评价表
4.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听课安排表
5.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听课完成情况统计表
武汉学院
2023年9月28日
(联系人:游巧洋,联系方式:81299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