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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摄影:审核:责任编辑:质评中心来源: 发表时间:2025年09月17日 16:16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深化课程建设与改革,培育高质量核心课程,根据《武汉学院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本年度课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917~1231

二、评估范围

参加此次评估的是全校本科专业开设核心课程重点推荐线上线下混合课、知识图谱课、AI辅助教学课等开展教学改革课程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校课程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具体课程由学院(自主申报参评。

三、组织实施

(一)课程自评阶段(917~1031日)

1.学院(部)成立院级课程评估工作小组,围绕数字化转型、教育创新升级,持续推进知识图谱等新形态课程建设,加强对评估课程的指导和协调,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学院(部)认真梳理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的情况自主选择核心课程参加评估,已参评过的课程不重复参评。每个学院(部)参评课程的总门数不超过学院(部)总数(不包括停招专业学院(部)制定详细的课程自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中应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院级课程评估工作小组名单及分工、参评课程清单及参评课程负责人姓名工作部署

3.院级课程评估工作小组对照《武汉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对参评课程建设情况开展自评,对核心课程教学过程和质量做出基本的判断,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填写《武汉学院课程评估自评得分表》(附件2)、武汉学院课程评估自评报告(附件3),同时按照支撑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4.材料提交要求1)学院课程评估工作方案(电子版、纸质版)应于926日(星期五)17点前提交;(2)课程自评报告、课程自评得分表(电子版、纸质版)以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应于1031日(星期17点前提交;(3)所有评估材料须经学院(部)负责人审核,凡提交的纸质材料均要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行政楼120办公室),同版材料电子版发至企业邮箱9411@whxy.edu.cn

(二)学校评估阶段(111~1130日)

学校对全部参评课程的自评材料进行初审,在此基础上遴选部分参评课程进行校级评估,形成评估意见及结论。

(三)反馈整改阶段(121~1231日)

1.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综合专家意见及时反馈到学院(部),并将评估结果面向全校通报。

2.学院(部)根据专家意见,撰写整改方案,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备案。学院(部)要按照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持续改进。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知,强化统筹。专业核心课程评估是精准把握专业建设水平的核心抓手,是优化课程体系、夯实专业内涵的重要路径,更是保障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各学院(部)需切实提高站位,强化顶层设计,科学统筹评估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强,为专业认证、一流专业建设等高层次项目申报筑牢根基。

(二)聚焦核心,迭代优化。专业核心课程评估应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的基础上,聚焦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核心地位,将课程对专业培养目标的支撑度、教学内容的前沿性与实践性作为评估重点。各学院(部)需以评估为契机,引导教师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动态优化课程体系,持续提升专业核心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与挑战度。

 

附件:1.武汉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2.武汉学院课程评估自评得分表

3.武汉学院课程评估自评报告

 

 

武汉学院     

        202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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