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加强课程建设,根据《武汉学院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武院教〔2022〕36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本年度课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课程
参加此次评估的是全校本科专业15门核心课程和2门通识教育课程,具体课程如下表。
序号 |
学院(部) |
课程名称 |
1 |
会计学院 |
财务管理、基础会计 |
2 |
金融与经济学院 |
西方经济学(上)、中国税制 |
3 |
管理学院 |
管理学、供应链管理概论 |
4 |
信息工程学院 |
Java程序设计、操作系统 |
5 |
法学院 |
宪法学、民法总论 |
6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动画原理与网络游戏设计、新闻采访与写作 |
7 |
外国语学院 |
高级英语(1)、英语口译 |
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与法治 |
9 |
通识教育课部 |
运动解剖学 |
二、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详见《武汉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学院(部)自评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主体责任,控制时间节点,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课程建设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2.对照指标体系,开展自评。各学院(部)应组织校内外专家及教师开展自评,对照指标体系,对课程建设的现状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总结成绩,找出问题,提出下一阶段课程建设的思路和措施,并明确课程自评等级,最终形成自评报告。
3.请各学院(部)于9月5日前制定并提交评估工作方案,11月20日前完成自评工作,提交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评估材料按课程分别装订,一级标题为二号黑体字,二级标题为三号楷体_GB2312字体,正文用三号仿宋_GB2312字体,正文行距为“固定值25”。所有提交的纸质版评估材料须经学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行政楼120办公室),同版材料电子版发至企业邮箱jianpingzhongxin@whxy.edu.cn。
(二)学校评估
在学院(部)自评的基础上,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会同教务处将于11月下旬组织对已完成自评的课程进行抽查评估,也可根据学院(部)的申请组织学校评估。学校评估结束后7日内公布评估结果。
附件:武汉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武汉学院
2022年8月18日
(联系人:黄蓉,联系方式:81299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