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学生对课程教学效果评价的作用,督促教师更加重视教学、研究教学,不断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主体
在校本、专科生
二、评教课程和对象
评教课程: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
评教对象:本学期全体授课教师
三、评教时间安排
第一批:10月23日10:00至10月31日17:00(毕业班结课课程)
第二批:12月2日10:00至12月12日17:00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
各学院(部)辅导员应在评教前向学生宣传评教的重要性,向学生讲解评教的目的、意义和评教过程中的注意事项,认真动员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活动,并确保评教的公正性。
参与网上评教是每个学生的权利与应尽的义务。学生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客观、公正、真实地对每位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给予评价。
(二)网上评教
学生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课程评价,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使用手册—学生评教》(附件),学生评教满分为95分,平台对所有评价结果显示为匿名评教。
1.等级评定。进入评价页面,请先对本学期所有教师课程进行等级评定。不同等级对应了不同的评分分数区段: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待改进0~80分。评价等级一经提交不可更改。
2.分别对每位教师课程进行评价,按照“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级逐项谨慎选择。评价时评价页面最上方实时提示评价分数,教师课程得分需满足对应选择等级的分数区段内,才能提交成功。
3.评教分数过高/过低须填写理由。每门课程评估结束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提交后不能更改。所有课程评价并提交完成,可视为完成评估。
五、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学生评教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学生评教工作质量,请各学院(部)质量管理员适时登录平台查询并跟进学生评教完成情况,如有问题,可联系质评中心。
(二)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学院(部)予以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完成情况纳入学院(部)年终教学工作考核。
(三)网评结果作为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重要部分,将在学期末一同发给学院(部),网评结果发布后,任课教师可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查看。
(四)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质评中心。
附件: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使用手册—学生评教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