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管理,确保课程命题质量,现组织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命题质量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所有本科专业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命题。
二、检查内容
(一)命题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命题知识点应涵盖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并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分析与考核目标要求命题,题量适中,难易程度合理。
(二)命题内容应与专业课程培养目标要求一致,既要考核学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也要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考核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采用试卷考核的课程,原则上总题型不少于5种,小题数量不少于25题,题型分值分布由学院(部)根据不同课程特点制定。A、B试卷题目应分量相同、难易相当,避免雷同。为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应以主观题为主,采取多种多样的综合应用题型,试题内容要注重对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础技能的考核,分值比例不低于50%。
(四)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要明确并具有可操作性。客观性试题答案必须确定、唯一;主观性试题答案应科学、合理清晰并标明采分点,要有参考答案要点和分值,应按要点步骤给分。
(五)采用开卷形式考核的课程,以主观题为主。采用口试、上机实操等类似方式考核的,命题时要创建一定数量的试题库,考核时采用随机抽题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学院(部)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学院(部)自查为主。
(一)学院自查
1.各学院(部)自主安排自查工作,对每门课程的命题进行全覆盖的检查,自主设计检查表。
2.各学院(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形成自查整改台账和自查整改总结报告。
3.请各学院(部)将自查整改总结材料于第15教学周周五前送质评中心备案。
(二)学校检查
1.检查时间:5月27日至29日(第13教学周周一至周三)
2.检查小组:对应各学院(部)的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为一个检查小组,全校共8个小组。
3.检查方式:抽查,要求覆盖所有专业、年级和不同性质的课程。
4.督导抽查时,请逐份填写《武汉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质量检查登记表》(附件1),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给学院(部)相关人员。
5.抽查结束后,每个检查小组撰写一份课程考核命题质量检查情况小结。
6.请督导小组将《武汉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质量检查登记表》(纸质版)以及检查情况小结(电子版)于5月30日17:00前提交至质评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此次课程考核命题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主要以《武汉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武院政字〔2020〕94号)、《课程考核质量标准》(附件2)为依据。
(二)学院自查与学校检查时,务必做好课程考核命题的保密工作。
附件:1.武汉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质量检查登记表
2.课程考核质量标准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