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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命题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摄影:审核:责任编辑:质评中心来源: 发表时间:2025年05月08日 16:33点击: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考核管理,确保课程命题质量,现组织对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命题质量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所有本科专业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命题。

二、检查内容

(一)命题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命题知识点应涵盖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并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分析与考核目标要求命题,题量适中,难易程度合理。

(二)命题内容应与专业课程培养目标要求一致,既要考核学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也要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考核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采用试卷考核的课程,原则上总题型不少于5种,小题数量不少于25题,题型分值分布由学院(部)根据不同课程特点制定。AB试卷题目应分量相同、难易相当,避免雷同。为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应以主观题为主,采取多种多样的综合应用题型,试题内容要注重对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础技能的考核。

(四)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要明确并具有可操作性。客观性试题答案必须确定、唯一;主观性试题答案应科学、合理清晰并标明采分点,要有参考答案要点和分值,应按要点步骤给分。

(五)采用开卷形式考核的课程,以主观题为主。采用口试、上机实操等类似方式考核的,命题时要创建一定数量的试题库,考核时采用随机抽题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学院(部)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学院(部)自查为主。

(一)学院自查

1.各学院(部)自主安排自查工作,对每门课程的命题进行全覆盖的检查,自主设计检查表。

2.各学院(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形成自查整改台账和总结报告。

3.请各学院(部)于第12教学周内前完成自查工作,将自查整改总结材料于第15教学周星期五17:00前送质评中心备案。

(二)学校检查

1.检查时间:519日至23日(第13教学周)

2.检查小组:对应各学院(部)的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为一个检查小组,全校共8个小组。

3.检查方式:抽查。每位督导抽查不少于8份课程考核命题材料,要求覆盖所有专业、年级和不同性质的课程。

4.督导抽查时,请逐份填写《武汉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质量检查登记表》(附件1),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给学院(部)相关人员。

5.抽查结束后,每个检查小组撰写一份课程考核命题质量检查情况小结。

6.请督导小组将《武汉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质量检查登记表》(纸质版)以及检查情况小结(电子版)于527日(星期二)17:00前提交至质评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此次课程考核命题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主要以《武汉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武院政字〔202094号)、《课程考核质量标准》(附件2)为依据。

(二)督导抽查时当场反馈的问题,请学院(部)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再次排查,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学院自查与学校检查时,务必做好课程考核命题的保密工作。

 

附件:1.武汉学院课程考核命题质量检查登记表

2.课程考核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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