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加强课程建设,根据《武汉学院课程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武院教〔2022〕36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本年度课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10月21日~12月31日
二、评估课程
参加此次评估的是全校本科专业开设的特色课程。具体课程由学院(部)自主申报参评。
三、组织实施
(一)课程自评阶段(10月21日~11月22日)
1.学院(部)成立院级课程评估工作小组,加强对评估课程的指导和协调,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学院(部)制定详细的课程评估工作方案,认真梳理特色课程建设的情况,自主申报特色课程参加评估。原则上特色班至少推荐1门特色课程参评,每个学院(部)参评特色课程的总门数按照本单位专业数量的60%推荐。课程评估工作方案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院级课程评估工作小组名单及分工、参评课程清单及参评课程负责人姓名、工作时间安排表及工作流程等。
3.院级课程评估工作小组对照《武汉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对参评课程建设情况开展自评,梳理总结填写自评得分表(附件2),对特色课程教学过程和质量做出基本的判断,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形成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
4.自评报告撰写要求。(1)严格按照课程定位、目标与规划、课程团队、课程考核、课程设计、教学条件、教学评价六大指标内容进行撰写,概述各指标对应课程建设情况;(2)总结课程建设的特色或成效;(3)反思课程建设存在的问题;(4)提出课程建设方向及改进措施;(5)语言文字精炼,涉及统计数据方面的指标,请以表格形式进行呈现,如主讲教师情况、教学科研成果、学生获奖等。
5.材料提交要求。(1)学院(部)课程评估工作方案应于10月25日(星期五)17点前提交;(2)课程自评报告、课程自评得分表、支撑材料分别成档装订,于11月22日(星期五)17点前提交;(3)所有评估材料均需同步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评估材料须经学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行政楼120办公室),同版材料电子版发至企业邮箱9411@whxy.edu.cn。
(二)学校评估阶段(11月23日~12月12日)
1.学校组建评估专家组。评估专家组包括3~5名评估专家,其中包括至少2名校外专家或企事业单位专家。
2.课程评估专家组查阅学院(部)课程自评材料,了解特色课程建设情况和建设效果,依据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评价,形成评估意见及结论。
(三)反馈整改阶段(12月13日~12月31日)
1.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综合专家意见及时反馈到学院(部),并将评估结果面向全校通报。
2.学院(部)根据专家意见,撰写整改方案,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备案。学院(部)要按照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持续改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课程评估是全面了解课程建设状况的有效手段,是打造“金课”,淘汰“水课”的重要途径,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有力措施。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特色课程的评估工作,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并以评促建,为将来申报各项省部级及以上的课程建设项目奠定基础。
(二)突出特色,持续改进。课程评估在坚持普遍性、规范性的前提下,各学院(部)应把课程特色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估内容,以特色课程评估工作为突破点,鼓励教师大胆实践,充分发挥自身知识和才能,与时俱进,多角度、多层次地开发各类课程特色,持续提高课程质量。
附件:1.武汉学院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2.武汉学院课程评估自评得分表
武汉学院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