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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级教师评学分析报告的通知

作者:摄影:审核:责任编辑:质评中心来源: 发表时间:2024年02月27日 15:13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了解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效果及学生学习状况,根据《武汉学院教师评学办法(试行)》(武院教督字〔20212号),学校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末组织开展全校教师评学工作,根据评学结果形成《武汉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分析报告》,现予以发布(见附件)。

教师评学是有效收集有关教学第一线信息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广大教师加强课堂管理、关注学风建设,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学习的有效渠道。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学习,并撰写形成院级教师评学分析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部)须召开专题会议研讨本单位评学信息,安排专人(含教学、学工人员)撰写本单位教师评学报告,并有效利用反馈结果促进教学质量提升及学风建设。

二、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部)根据教师评学基础信息(按行政班),参考校级教师评学分析报告对本院(部)的评学信息进行分析,撰写形成院级分析报告。

(二)教师评学基础信息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点对点反馈至各学院(部),院级质量管理员也可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通过教学调查教师评学统计分析得分统计导出查询结果。

(三)各学院(部)在形成教师评学分析报告时,应按照如下内容进行撰写:

1.所在学院(部)的评学基本情况以及数据统计分析;

2.所在学院(部)教师评学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

3.对所在学院(部)教师评学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可持续解决方案。

(四)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教师评学信息反馈,及时向相关班级反馈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动态跟踪,持续改进。各学院(部)教师评学分析报告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于320日(星期三)17点前报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电子版发至企业邮箱8908@whxy.edu.cn

 

附件:武汉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分析报告

 

 

武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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