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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摄影:审核:责任编辑:质评中心来源: 发表时间:2023年02月14日 10:14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和监控,全面及时地了解开学工作准备情况,学校决定于214日(星期二)-33日(星期五)对教学秩序和教学条件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的内容

(一)开课前的准备情况

根据职责范围,各单位开课前的分工及检查内容如下:

1.学院(部)须自查本学期课程教学方案、教案完成情况,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落实课表通知和教师用书、学生教材发放工作。重点检查任课教师教案编制,尤其是新进教师课前准备情况。

2.学生工作处负责检查各学院(部)学生到校情况。

3.信息中心负责全校所有多媒体教室、机房、实验室、语音室等教学设备的运行情况,完成教学软件安装并保障正常使用。

4.后勤保障处负责检查落实教学条件保障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教学情况

学院(部)自查为主,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教务处抽查为辅,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教师课堂教学情况。重点检查教师课堂讲授是否符合师德规范;教师是否携带教学资料(教材、教学大纲、教案、课程教学方案、学生点名册等);教师是否严格按本学期教学计划、教学日历、教学课表安排教学;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停、缺课情况;教师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讲授及教学效果等情况。

2.学生出勤和课堂学习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是否按时到课,有无迟到、早退及旷课,以及课堂纪律、课堂听讲和学习状态等情况。

3.教室、教学设备等是否满足教学需求。

4.实验、实践性教学环节组织及开展情况。

5.学院(部)教学运行情况以及教学活动组织、开展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一)学院(部)需制定期初教学检查方案,成立检查小组,对期初教学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

(二)任课教师应认真核对本人上课时间、地点,尤其是分单双周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学院(确保新进教师了解并熟悉学校相关教学管理规定和教学要求,严把课堂教学质量关。

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上课时间、地点或教师时,学院(部)应及时通知到相关学生、教师,同时向教务处及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报备。

(三)开学第一天,校领导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领导干部各二级单位负责人、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学生辅导员要深入教学第一线,通过巡课、听课、与师生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教学保障情况和教学运行状态,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保证教学顺利开展。

(四)学院(部)应在教学检查工作完成后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填写《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教务处在检查工作完成后填写《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课情况检查汇总表》(见附件2),相关材料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于33日(星期五)17点前报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行政楼120办公室),电子版发至企业邮箱9729@whxy.edu.cn。学院(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设计检查项目表格,如实填报检查情况,相关检查材料作为学院(部)教学档案存档备查。

(五)学院(书面总结的格式要求。一级标题用二号黑体字,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_GB2312字体,正文用三号仿宋_GB2312字体,正文行距为“固定值25”。

 

附件:1.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教学单位填写)

2.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课情况检查汇总表(教务处填写)

 

 

 

 

武汉学院    

2023214

(联系人:张甜,联系方式:81299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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