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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摄影:审核:责任编辑:质评中心来源: 发表时间:2022年06月24日 16:00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了解学生学习现状,促进学风建设,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627日至71日。

二、评价对象

任课教师对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学班级进行评价,即对所授课的教学班整体进行评价。

三、评价方式

此次教师评学在“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操作流程见《教师评学操作说明》。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师按时完成评学任务,实行教师评学全覆盖。

(二)各任课教师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三)质评中心将对各教学单位教师评学结果向全校通报。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20226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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