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解学生学习现状,促进学风建设,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6月27日至7月1日。
二、评价对象
任课教师对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学班级进行评价,即对所授课的教学班整体进行评价。
三、评价方式
此次教师评学在“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操作流程见《教师评学操作说明》。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师按时完成评学任务,实行教师评学全覆盖。
(二)各任课教师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三)质评中心将对各教学单位教师评学结果向全校通报。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