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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摄影:审核:责任编辑:质评中心来源: 发表时间:2022年06月02日 10:51点击:


各学院学生工作处

为持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成绩构成权重

评价对象为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所有教师(含外聘教师)。

评价为学生评教、校级教学督导评价、学院评价三部分构成评价权重为:学生评教占60%,校级教学督导占20%,学院评价占20%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以下简称质评中心)对评价工作进行组织和监督,教学单位负责完成本单位学院评价和动员学生进行评价,并按时间节点上报学院评价结果。

评价组织实施过程

(一)学生评教

各教学单位组织本、专科生于66日至617日进行网上评教。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网上评教操作流程》。

学生工作处要召开全体辅导员会议专项部署学生评教工作,动员学生按要求协同教学单位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二)校级教学督导评价

校级督导根据其听课情况做出公正评价。

(三)学院评价

根据本院组织的听课、巡课、教学资料检查等形式综合评价每位教师教学成绩具体评价办法在教学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方案中说明。

工作要求

(一)加强各教学单位和学生工作处联动,共同做好师生评教工作。

(二)教学单位应结合教学实际,完善评价内容及形式。

(三)评价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提升教师教学水平目的,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四)请教学单位确保本学期第17教学周完成学院评价工作,于61617点前将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方案和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学院评价)汇总表》报送质评中心。其中纸质版(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行政楼120办公室,电子版发至企业邮箱9487@whxy.edu.cn

(五)质评中心将在613日检查通报各教学单位师生评教进度。

(六)质评中心根据学生、督导和学院三方评价分值权重汇总,依分以教学单位为单位排名,质评中心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教学院长,并认定教学单位前25%为优秀,向全校通报。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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