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报告,根据《关于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归档材料的整改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报告复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查时间
集中复查时间为第2教学周周二(9月7日)、周三(9月8日)。
二、复查人员
校级教学督导、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以下简称质评中心)及教务处工作人员共23人参加复查。复查人员分为7个小组,复查小组中排在第一位的是该组组长,负责协调本组复查工作,具体分组见《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报告复查安排表》。
三、复查要求
(一)复查前,复查人员请到质评中心(行政楼120办公室)领取资料袋。资料袋中含有复查时应填写的复查表、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毕业实习汇总表等。
(二)复查时,请复查人员对照资料袋中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表、毕业实习报告汇总表,毕业论文(设计)按每位指导教师勾选1份进行复查,本科毕业实习报告按10%的比例抽查份数,专科毕业实习报告每位复查人员抽查3份。在规定抽查数量内必须全覆盖所有指导老师。各学院(部)具体抽查数量见《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报告复查安排表》。
(三)要求各学院(部)联系人按照复查人员抽查名单及时准确地将资料送到位。复查人员根据复查情况逐份填写对应的复查情况登记表。
(四)复查人员原则上按照安排的时间前往各学院(部)复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复查时间,请及时与各学院(部)联系人取得联系。要求9月10日(周五)12:00前完成此次复查,全部资料交回质评中心。
四、反馈整改
复查工作结束后,质评中心汇总并通报复查结果,下达整改通知书。各学院(部)需根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工作。
附件: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报告复查安排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