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调动我校教师教书育人、创新教学的积极性,根据《武汉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定办法(试行)》(武院政字〔2019〕180号,以下简称《评定办法》)精神,现将2019-2020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定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组织
武汉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由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校教指委)负责组织评审,评奖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评奖工作办公室严格按照奖项设置条件对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评奖的组织和联络工作。
二、评奖范围
2019-2020学年(两学期)承担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含外聘教师)
三、奖项设置
教学质量优秀奖奖项设一、二、三等奖。根据《评定办法》对各奖项名额的有关规定,2019-2020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一等奖全校不超过4名,二等奖和三等奖各学院(部)名额指标详见附件1。
四、评奖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2019-2020学年完成两学期教学基本工作量,未出现教学事故或受过其他处分。
2.2019-2020学年两学期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分均在本院(部)授课教师前50%;申报教学质量优秀一等奖教师两学期课堂教学质量学生网上评教评分的排名须在本院(部)授课教师前10%。
3.2019-2020学年参与了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学科竞赛、体育比赛或社会实践等指导工作。
4.2019-2020学年取得了突出教学成果或参与教学改革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教改项目、教研论文、教材、在线课程、教学获奖或教学事迹等,教学成绩显著。
(二)其他评奖条件参照《评定办法》。
五、评奖流程
(一)院(部)评选(2020年12月11日~20日)
1.各院(部)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评选工作方案(报评奖工作办公室备案),并开展评奖申报推荐工作。
2.申报教师填写《武汉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同时提供反映其教学成果、教学成绩的总结材料和佐证材料报所在院(部)。
3.各院(部)按照评奖条件,对教师的申报资格和各类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并组织召开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进行评议。各院(部)推荐参评一等奖教师1名,并按照名额指标报送本单位二、三等奖推荐名单。经学校评定后未获得一等奖的教师,其最终奖项由各院(部)在本单位奖项名额指标范围内自主决定,提前做好预案并向教务处报备。
4.各院(部)填报并向评奖工作办公室提交本单位教学质量奖推荐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根据单位评选结果进行排序)以及各等级奖项拟推荐教师的申报材料(含《申报表》及总结、佐证材料)。
(二)教务处审核(2020年12月21日~23日)
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对各院(部)推荐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校教指委评审。
(三)学校评定(2020年12月24日)
学校组织召开校教指委会议,各学院(部)推荐的一等奖候选人进行现场汇报陈述,每人时长不超过10分钟。校教指委在听取汇报、审阅申报材料的基础上评选教学质量优秀奖一等奖,同时审议确定二、三等奖名单。评选结果(一、二、三等奖)在学校主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奖工作办公室将获奖名单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六、表彰奖励
学校对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在年终总结大会上进行表彰;同时给予一定数额奖金,其中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七、材料报送
请各院(部)于12月20日(周日)12点前完成本单位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并将评选工作方案、《申报表》《汇总表》及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表》Word版、《汇总表》Excel版及其他电子材料)发至企业邮箱8625@whxy.edu.cn,同版纸质材料(经单位分管教学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公章后)最迟于12月21日(周一)报至评奖工作办公室(行政楼117办公室)。
联 系 人:毛一鸣
联系方式:81299723
附件1:学院(部)2019-2020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二、三等奖名额指标分配表
附件2:武汉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
附件3:武汉学院2019-2020学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名单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