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规范课堂教学管理,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切实齐抓共管,落实落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教师要进一步端正教风。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武汉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另一方面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包括旷课、迟到、早退等),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同时在班长协助下按班级登记违纪学生姓名反馈给辅导员。
2.辅导员要进一步抓好学风建设。辅导员在收到违纪学生名单后,要及时教育、引导学生参与课堂学习。对学风问题较多的班级,按照学生工作处的要求,不定期深入课堂听课、看课。对于后续学习中仍然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报告学生工作处,依据《武汉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
3.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将不定期抽查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对教师不落实违纪学生名单的、对辅导员收到违纪学生名单不协助教师教育处理的,经查实,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