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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开展专业自我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摄影:审核:责任编辑:质评中心来源: 发表时间:2021年11月30日 22:42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专业内涵建设,全面掌握各专业建设情况,经学校研究,现面向校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开展专业自我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时间

121~1220

二、评估对象

校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

三、评估内容

专业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生源情况、培养模式、教学资源、本科教学工程与教学成果奖、教学质量保障、培养效果、专业特色等。

四、工作要求

评估专业通过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武汉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对照该方案中《武汉学院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一流本科专业)》,对参评专业建设情况开展自评,总结成绩,凝练特色,查摆问题;形成自评报告,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纸质版自评报告须经学院(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2017点前报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行政楼120办公室),同版材料电子版发至企业邮箱jianpingzhongxin@whxy.edu.cn

 


 

武汉学院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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