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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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项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摄影:审核:责任编辑:质评中心来源: 发表时间:2021年04月30日 16:50点击: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现组织对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教学方案、教案、试卷以及毕业资料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时间

1112教学周,具体时间见专项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附件1)

二、工作组成员

 长:郑祝君

副组长:李运祥、韦玮、谢忠琴

 员:校级测评专家、教务处工作人员、评建办专班工作人员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检查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编制情况。

(二)检查本学期课程教学方案和教案,对照《武汉学院课程教学方案编制及管理规定》文件和规范教案编写要求进行抽查,每学院(部)抽查5门课程。

(三)复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试卷整改情况。根据课程考核分析报告中的改进措施,对相关资料(j成绩分析表k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l课程考核清单m阅卷、核分、统分)进行复查。

(四)检查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工作学院自查完成情况。

(五)检查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资料归档情况。根据学生人数,毕业论文(设计)按20%抽查,毕业实习10%抽查各学院(部)具体抽查数量见《专项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附件1),在规定抽查数量内必须全覆盖所有指导老师。

(六)检查人员根据查情况逐份填写对应的登记表或复查表

四、反馈整改

专项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工作组汇总并通报抽查结果,按学院(部)下达整改通知书。各院(部)需根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工作

 

    

联系方式:81299725

 

附件:

1.专项教学检查工作安排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202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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